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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葉明潭在1988年利用前妻愛子心切的弱點,以將兒子交由她撫養為條件,誘使她同意聽從其安排,將逾1公斤的海洛因磚綁在她大腿後側,從泰國搭機返台,台灣航警在機場盤查逮捕,葉男另案在泰國服刑,期滿遭押返台灣接受司法調查,最高法院將葉男判處無期徒刑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