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祖食品少東張乙濤與前妻藍婉綺官司不斷,除張控告女方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外,去年張因在某校校友群組裡向藍女抱怨小孩探視權問題,但藍女認為「家務事」外揚詆毀她名譽而提告。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,藍女具狀撤告,今給予張乙濤不起訴處分。
張乙濤與藍婉綺2006年結婚,前年3月經高院裁判離婚。張指控,與前妻在離婚前就感情破裂,他曾發微信告知「台北房子的鑰匙換過了,也交代警衛了,請不要回來住了」,但她卻在2013年11月12日進到住處,拿了他存摺和印鑑章後,盜領2帳戶內共610萬元存款。
台北地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她10月徒刑,緩刑2年,到手的610萬元也沒收。台灣高等法院上月16日改判藍婦8月,緩刑2年,緩刑期間服義務勞務60小時。
檢方調查,去年間,張乙濤因在某學校友群組裡,向藍女抱怨離婚後小孩探視權問題,兩人展開激烈爭論。事後,藍女認為張在群組內公開「家務事」,以損及她名譽,向高雄地檢署控告張涉妨害名譽。
雄檢因張家住台北市,將案件移轉北檢偵辦。北檢偵辦期間,藍女向檢方具狀撤告,因此今依法不起訴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