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男子澤拉斯科(Richard Zelasko)在與妻子瑪麗辦理離婚手續時,贏得密西根州彩券獎金8000萬美元(約台幣24億元),密西根州上訴法院三名法官本月中旬宣判,澤拉斯科須與已成前妻的瑪麗平分獎金。法官維持仲裁人的裁斷,仲裁人認為,這對夫妻還未離婚時,瑪麗曾分攤澤拉斯科做生意的虧損,所以瑪麗應該與澤拉斯科共享彩券獎金。
不過,澤拉斯科的律師巴塞特說,澤拉斯科是靠自己運氣好才中獎,所以不該把獎金分給瑪麗。
澤拉斯科與瑪麗2004年結婚,2011年訴請離婚,但直到2018年才離婚完成。2013年澤拉斯科購買這張中獎彩券時,已與瑪麗分居,當時仲裁人正在處理離婚細節,包括三個孩子的贍養費和監護權。
彩券獎金扣掉稅款和應稅收入減免額後,剩下3887萬3628美元(約台幣11.7億元)。
澤拉斯科中獎幾個月後,仲裁人發現他並沒支付孩子贍養費。上訴法院則發現,當這對夫妻還沒離婚時,瑪麗上班的收入是澤拉斯科經營T恤店收入的三倍。
這對夫妻訴請離婚後,同意聘請仲裁人米爾斯就各類爭議問題做決定,米爾斯認定,中獎獎金是婚後財產的一部分,「既然夫妻曾共同承擔虧損,就要共同分享獎金」。不過,2014年米爾斯過世,澤拉斯科要求上訴法院撤銷米爾斯的決定,說米爾斯的決定偏袒瑪麗,而且米爾斯既已過世,他的決定也就不具法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