邱姓男子與何姓中國籍妻子婚後鬧翻,何女在去年間跑回中國,言明不再返台,揚言:「各過各的,要離婚隨便」,邱男因而以夫妻有名無實,婚姻難以維持訴離,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,何女自去年返回中國後就未回台,2人分居已逾7月,何女更向友人表示「沒嫁對人,不幸福」,顯見無意維持婚姻,判准離婚!
邱男提訴指出,他在2010年間與何女結婚,但2017年間,何女返回中國後表示不願回台,後來因他請求才勉強返台,但去年10月間又自行跑回中國,表示要留在中國照顧她的女兒及孫子,言明不再回台,並請他退回返台機票,甚至更揚言「各過各的,要離婚隨便」。
邱男因而以2人分居迄今已逾7月,兩造夫妻關係有名無實,婚姻難以維持為由訴離,邱男友人則出庭指證曾勸何女回台但被拒絕,並出示2人對話記錄為證,記錄中,何女抱怨:「反正沒嫁對的人,是不幸福的,我這個婚從一開始就是個錯,這麼多年來他自己心裡最清楚。他心裡一直看不起我們中國人,說什麼想錢」。
由於何女行蹤不明,法院依邱男聲請准予公示送達即網路公告通知,何女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,亦未提出書狀答辯;法官審理後以2人分居已逾7月,且何女曾向證人表示「沒有嫁對人,不幸福」等語,顯見無意維持婚姻,2人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,足使感情淡漠,破綻加深,已難期有共同婚姻生活,應合乎難以維持婚姻要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