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熊世芬勾結或委託警員查閱民眾的個人資料,轉賣給
徵信業者牟利,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貪汙、洩密、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八人。 其中,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前警備隊員曾偉城,及台中市六分局前刑事偵查佐王翊帆(原名王書勛),依洩密罪起訴。彰化縣刑大前偵查佐謝智光被控期約收受「查詢費」3萬5000元,雖然最後沒拿錢,仍被依貪汙罪起訴。 熊世芬及集團成員康升鴻、陳芷瑜、李勝裕、陳長永,分別依貪汙或電腦處理個人資料處理法、洩密等罪嫌起訴。 檢方
調查,熊世芬在96年9月,接受
徵信業者委託查詢5人相關資料,熊透過綽號「小巫」的
徵信業者委託曾偉城,將查詢結果洩漏給「小巫」再轉給熊,由熊賣給
徵信業者。 97年3月,熊世芬和謝智光搭上線,熊提出調閱通聯紀錄的價碼,謝允諾後填具不實書面調閱申請單,取得三支電話的通聯紀錄傳真給熊,熊事後要依約支付謝3萬5000元,因對方電話未回應而未交付。 熊世芬另受託查詢9人的入出境資料,輾轉透過徐崑崙(通緝中)對王翊帆謊稱個人追討
債務需要,委請協助查詢相關資料,王為償還徐之前提供破案線索人情,查詢資料後用電子郵件函覆徐,熊再賣給
徵信業者,賺取每筆千元不等的差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