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一所雙語中小學附設幼兒園的陳姓教育員,2021年至2022年間,對11名幼童,以吃飯速度太慢等理由,揮手毆打、掌摑,或持湯匙毆打,導致幼童受傷,又擔心幼童告知父母,她竟威脅「小眼睛跟著你們,你們在家裡講什麼,小眼睛都知道」,甚至造成部分幼童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,台中地院審理時,陳女坦承犯行,法官認為她故意對兒童犯傷害、強制罪與恐嚇罪,判處1年2月徒刑(不可易科罰金)與8月徒刑(可易科罰金),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陳女於2021年11月24日於托兒園內,見幼童甲(皆化名)於洗手後甩水,竟徒手毆打,導致背部紅腫,2022年1月18日中午,認為幼童乙與丙吃飯速度太慢,竟徒手、持湯匙等方式毆打,強令兩名幼童加快吃飯速度,導致兩童分別臉頰挫傷、左手多處挫傷,以及右臉及鼻挫傷、左手背挫傷。
2021年3月與9月,以及2022年1月,陳女又認為幼童丁、戊與己吃飯速度太慢,以徒手等方式毆打3名幼童,強令加快吃飯速度,導致3人受輕傷。
2022年1月24日下午,陳女認為幼童庚,沒將自己的嘔吐物清理乾淨,她徒手毆打成傷,另於2022年1月間徒手毆打幼童辛,以及認為幼童壬吃飯速度太慢,持湯匙毆打且強令加快吃飯速度,導致幼童壬左側手臂紅腫。
陳女擔心幼童告知父母親,於2022年1月25日,在教室內恐嚇8名幼童,「『小眼睛』跟著你們,你們在家裡講什麼,『小眼睛』都知道,如果你們將事情講出去,會被我發現,就會被處罰」,暗示幼童家中的對話、表現隨時遭監視,若有向家長告知對陳女不利之事,將受到處罰,以此加害身體之事,恐嚇前開幼童,使幼童心生畏懼,部分兒童甚至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身心疾症。
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,陳女坦承不諱,法官認為,她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、刑法的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、強制罪,以及刑法的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恐嚇危害安全罪,傷害罪各判5月,強制罪各判3月,恐嚇罪判6月,合併判刑1年2月(不可易科罰金)與8月徒刑(可易科罰金),可上訴二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