莊姓男子與已婚的劉姓女牌友偷情,劉女後來覺得愧對丈夫,希望回到婚姻生活坦言出軌;莊男挨告後否認犯行,不過,2人的LINE對話有偷情證據,如:「一個晚上給老婆潮9次」、「把人家的褲褲都弄濕濕的」等,加上劉女指證確有發生性行為並當庭對質,刑事部分法院判莊男5月徒刑,民事部分,新北地院再判莊男賠償50萬元。
據查,劉女因打麻將結識莊男,但她本身因婆媳、子女教養問題,與丈夫發生爭執、關係不睦,負氣離家,莊男趁此時予以安慰,因而發生婚外情。2017年5月間,劉女自覺愧對丈夫,想回到婚姻生活,向丈夫坦言婚外情,希望取得丈夫原諒。
劉女丈夫提告,莊男否認犯行,辯稱2人雖是男女朋友,但從未發生性行為,不過,劉女指證歷歷,還當庭與莊男對質:「我跟他如果沒有性行為,我需要在這邊講嗎?這樣影響我們夫妻關係很大」、「你以為這種事情很光彩嗎?我有老公,我被人睡過,我因為這種事情不敢面對我父母,我的家庭不允許我這樣,如果沒有,我需要這樣污衊你跟我睡覺嗎?」
不僅如此,劉、莊2人還有鹹濕對話成為證據,例如,莊男炫耀說:「外面的小狼狗他有我那麼厲害嗎,一個晚上給老婆潮9次」,劉女則回說:「討厭鬼,把人家的褲褲都弄濕濕的」、「須罰9次愛愛」等;法官審理後判定2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,依相姦罪判刑5月。
民事部分,劉女丈夫提出150萬求償,莊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,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;法官審理後判決莊男賠償劉夫非財產上損害50萬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