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姓女子與鄭姓人夫發生婚外情,張女身為小三,竟不滿正宮邱女遲遲不離婚而出言恐嚇,正宮憤而提告訴請小三賠償120萬元,新竹地院法官發現小三與人夫有鹹濕對話包括「很舒服嗎」、「第二次沒做完」、「妳真的腿軟了嗎」、「有沒有很久」、「高潮太多次嗎?」、「被你弄得不要不要的,哈哈,哥真的很壯」、「射後不理」等語,認定張女破壞正宮家庭,判賠45萬元。
邱女說,2006年結婚後育有一子二女,婚姻原本幸福和樂美滿。2018年3月間起張女與先生鄭男交往偷情長達半年之久,期間甚且曾因不滿她遲遲不離婚,而對她恐嚇、妨害自由,造成她精神上莫大的痛苦,且導致她婚姻破裂,為此她向小三求償120萬元。
法官發現張女與鄭男對話「你昨天看到我開心嗎」、「很舒服嗎」、「第二次沒做完」、「妳真的腿軟了嗎」、「有沒有很久」、「高潮太多次嗎?」、「被你弄得不要不要的,哈哈,哥真的很壯」、「射後不理」等語,及內容多為兩人相互調情、吃醋等對話,即使並未明確提及兩人性行為形態,亦已足以證明兩人顯已逾越一般異性朋友交往範圍。最後法官判張姓小三應賠償正宮45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