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歲吳茂騰與在KTV上班的43歲張姓女子同居約兩年,今年1月間因不滿張女提分手,吳徒手將她勒斃後分屍為七大塊裝塑膠袋丟棄,事後仍冷靜如常作息,經張女兒子通報失蹤,檢警尋獲屍塊及經清洗後棄置車輛,依殺人罪等起訴。台南地院開庭,「深深歉意」吳想向家屬道歉遭拒,張女兒子「我媽都走了,還要什麼道歉」。
台南地院合議庭上午召開辯論庭,吳稱「不是計畫好做這件事」,辯護律師說,不是故意殺人,主張間接故意,認吳沒用武器、徒手勒斃,雙方口角後發生拉扯,徒手力道過大所致。律師強調,因感情因素,不被原生家庭所接受而起爭執,失手所致。
檢方強調,將人勒住,且是頸部重要部位,被害人一定會反抗掙扎,即便當事人聲稱達3至5分鐘,沒有停手,直至對方沒有反應,已有直接故意犯意,事後還手機充電器電線圍繞,確認被害人沒有呼吸、動作才鬆手,可見吳致人於死,建請法官依殺人及毀損屍體罪量刑。
中秋節前夕,張女妹妹表示,之前凶手過年、中秋節都和她們一起過年、團圓,沒想到竟狠心殺害姊姊,叫人情何以堪,不但這個年沒辦法過,今年的中秋節怎麼過?「判死刑」她向法官表示,這是全家人的訴求。她說,現在聽到吳的名字,全家都如驚弓之鳥。
吳向法官表示,希望媽媽還在時,可以照顧媽媽;他表示,案發迄今很懊悔,他也不希望發生此事,向家人表達深深歉意外,也會面對法律責任。他當庭想向張家人致歉遭拒,單親張女兒子表示「我媽都走了,沒了雙親,還要什麼道歉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