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」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,今年7月下旬到台北市松江路「法漾診所」接受美容療程時,忽然昏迷倒地,送醫救治2個月仍於9月底不幸病逝。黃女兒子認為診所有過失,在黃病逝前就提告,警方介入調查發現,診所傅姓負責人沒有醫師執照,黃的醫療紀錄也被竄改,因此最後將傅與一名護理師以違反醫師法、偽造文書罪嫌送辦。
警方調查,今年7月23日,71歲黃慧娟前往台北市松江路「法漾診所」接受美容療程,但黃卻忽然昏迷倒地;她事後被送往馬偕醫院救治,雖然恢復呼吸心跳,但卻一直陷入昏迷,直到9月底病逝;黃女兒子不滿,在黃病逝前就對診所提告。
據了解,黃當天在診所內尚未進行美容療程,而是在洗手間內要換衣服時忽然昏倒。
傅姓負責人起先聲稱,只有對黃進行一般保養、美容療程,做這些療程不需要醫師執照。可是警方發現,黃過去有進行埋線等侵入性療程,但黃的醫療紀錄上卻沒有如實際載;再加上若要進行侵入性療程,必須有醫師執照方可進行,但傅「無牌」。
警方認定黃的醫療紀錄有被重新謄寫、竄改,且傅沒有醫師執照卻執行醫美療程,因此將傅與一名護理師依照違反醫師法、偽造文書罪嫌送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