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姓婦人在老公手機內赫然發現老公與小三的同框裸照,一狀怒告2人通姦,檢方受理發現陳女說不清人事時地物,甚至無法證明照片內的裸身男女就是老公和小三,遲遲拿不出證據,檢方將全案不起訴結案。
陳女指控,先生與小三在去年6月下旬在某不詳地點發生性交行為,怒控妨害家庭。2人堅詞否認犯行,聲稱沒有發生性行為陳女提出告訴時,未指出2人發生性行為次數、時間、地點,庭訊時,檢方多次諭知陳女補陳述,仍無具體指述。
陳女雖提出老公手機內照片,但被告2人均否認就照片中人,而且照片中只能看到1名男子及女子裸露身體,並無性行為畫面,難以僅憑照片就認定被告2人有性行為。
檢方庭訊時諭知告訴人補陳述相關錄影光碟等證據,具體表明告訴範圍,卻苦等不到,本案除告訴人單一指述,並無其他積極證據,足以認定被告2人確曾發生性行為,在罪嫌不足情況下,全案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