擔任保全的男子駱奕豪,不滿魯姓前女友和何姓男子交往,心生醋意,萌生殺人念頭,找朋友將何男強押進汽車後座,再遮眼、綑綁手腳和嘴巴,多次痛毆何男,致重傷昏迷,最後丟在苗栗公墓旁的山坡,警方發現何男氣絕身亡。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駱奕豪無期徒刑,另2名共犯黃達鴻、王健昌分別判11年、11年10月定讞。
判決指出,駱奕豪和16歲魯女分手後,見魯女和何男交往,又得知魯女將和何男一起出遊,心生不滿謀議殺人,2018年7月找來友人邱世韋、黃達鴻、王健昌幫忙教訓何男。
何男出遊當天到新竹火車站等候魯女,但邱等3人以協助擺放行李為由,誘騙何男走到轎車旁邊,一行人再強押何男上車,拿膠帶綑綁何男的手腳、頭部及嘴巴,拿廣告紙遮蔽何男的眼睛,載至某產業道路旁。
駱奕豪騎機車載魯女到火車站後,隨即前往產業道路和邱等3人會合,一行人拿鐵製甩棍、徒手猛毆何男,導致何男重傷昏迷。駱奕豪等準備圓鍬,想把何男掩埋在山區,因土質堅硬無法挖掘成功,改用黑色塑膠袋套住何男頭部及腳部,再用膠帶綑綁後,推落苗栗縣某公墓山坡。
魯女事後察覺有異報警,警方調閱監視器,循線在公墓邊坡找到何男,何男早已氣絕身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