室內設計師林志憲前年10月酒後駕車,在新北市泰山區撞死台大土木工程學系研究所林姓研究生,被研究生父母求償1676萬餘元,經新北地院審理,今天判決林應賠對方1046萬餘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檢警調查,林志憲(45歲)明知酒後不能開車,但與友人宴飲後,仍執意開車上路,一路從台北市萬華區開到新北市泰山區,結果在新北大道、泰林路口違規左轉時撞死騎車直行的林姓研究生(23歲),酒測值高達0.7毫克。
案發後,林姓設計師坦承酒駕,也表示自己有意和解,但始終未提出和解條件;研究生母親則投書表示「當家家戶戶歡天喜地過年,我只能看著孩子的照片掉淚,每一個鞭炮聲、每一句恭喜、新年快樂,對我們來說都是那麼刺耳。」質疑若初犯撞死人可輕饒,那無辜失去生命的受害者,他的機會又在哪裡?
案經法院審理,林志憲一審被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年6月,日前上訴高院被駁,但仍可上訴;研究生父母另提民事訴訟,扣除強制險理賠後,再向法院請求喪葬等費用和扶養費和精神撫慰金共1676萬餘元。
民事訴訟審理時,林志憲對研究生的醫療費、喪葬費不爭執,但他認為研究生的父母名下有房產及多檔股票,退休後也有數百萬元退休金,應無不能維持生活情形,不能請求他給付扶養費。另外,他也認為精神撫慰金額過高,請求法院酌減金額。
法院認為,林志憲酒後駕車造成林姓研究生與父母天人永隔,其傷害難以言喻,但調閱研究生父母的財產資料後,2人沒有不能維持生活而需受有扶養的情形,再審酌雙方財產情況後,最後判林志憲須賠償1046萬餘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