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萬華、中山分局前員警被控2013年洩漏臨檢情資,包庇「福星」遊藝場經營賭博電動玩具生意,檢察官依貪汙等罪起訴萬華分局桂林派出所前員警郭遠振、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前員警陳鵬雲,台北地院審理5年多,今天判陳有期徒刑2年、判郭有期徒刑5年3月。
合議庭是依貪汙圖利、洩密等5罪對陳鵬雲判刑,每罪各判處有期徒刑9月,訂應執行刑2年,另依貪汙圖利罪判郭遠振有期徒刑5年3月,褫奪公權3年;陳、郭扣案手機為犯罪工具,均沒收。全案可上訴。
檢調單位查出,「福星」遊藝場在萬華區西寧南路一帶經營合法電玩,不過,陳姓業者卻以公關費名義行賄管區警方,在附近大樓租屋經營「超8」和「7Pk」等賭博性電玩。
台北地檢署指控,郭遠振對轄內有賭場之事知情不報,陳鵬雲被認定只要接獲聯合臨檢勤務,即洩密給行賄的「白手套」通知業者,檢調調查認為,警察曾接受業者招待喝花酒、飲宴等好處,但涉案員警否認不法,2015年4月將全案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