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籍移工何輝慶受人委託代向越南籍移工范文光討債,去年11月找來三名友人前往范位於新竹縣的公司宿舍,持西瓜刀架頸將范押走,拘禁范四天,期間不斷毆打范,並向范父要脅還債,最後逼范簽下25萬元債權文件才放人,范被打得滿身傷,向警方報案;新竹地院審理終結,將何依傷害罪判刑壹1年8月。
判決書指出,去年11月間,何男找來三名男子從台中前往范男位於新竹縣的公司宿舍,一行人分持棍棒、西瓜刀進入屋內,發現范外出未歸,便用西瓜刀架住屋內一名越南籍移工鄧文全頸部,要求鄧一起等范返回。
數小時後,范文光騎電動車返回宿舍,馬上就遭何輝慶一行人圍堵,先用西瓜刀抵住范頸部,再上手銬將其押上車載往台中一處住宅,並由何一行人輪流對范施暴,還透過范的臉書聯繫人在越南的范父,要對方三天內還清債務。范父依指示匯款越南幣5000萬元(價值約台幣5萬9700元)。
隔日,何輝慶一行人將范男改押往台中另一住宅,並持續毆打范.還將鼻青臉腫的范拍照,傳給范父,揚言要致范傷殘或死亡,藉此追討債務。
四天後,范不堪遭連日拘禁、毆打,聽令簽署25萬元債權文件,何才找白牌計程車將范載回新竹宿舍,此時范傷痕累累,頭部有外傷合併臉部挫傷及腦震盪、頸部、腹部、胸部、骨盆及大腿多處挫傷、疑似第10到11節胸椎壓迫性骨折、背部挫傷,向警方報案。
法官認,何男受他人委託追討債務,卻不用以理性方式、循合法管道處理,竟與共犯等人對范男私行拘禁、傷害,過程中對鄧男、范父進行強制、恐嚇行為,還拘禁范長達4日餘,期間多次毆打范,導致其受重傷,身心飽受折磨,嚴重侵害渠身體、自由法益,所為並嚴重破壞社會治安,惡性非輕,手段惡劣,審酌將何依傷害罪判刑壹1年8月,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