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一名長期徘徊在交通樞紐的詹姓男子,涉今年4月間在M6出口向經過的洪姓女子佯稱悠遊卡遺失,借貸500元車資之後就跑走。台北地檢署認為他長期利用民眾愛心詐取財物,又時當壯年,日前依詐欺罪起訴並建請法院予以強制工作處分。
檢方調查,30歲的詹姓男子,今年4月15日晚上7點40分許,在台北捷運M6出口,向經過的洪姓女子佯稱悠遊卡不見了,請求商借金錢以支付車資。洪女信以為?,交付500元紙鈔並詢問日後如何還款。
豈料,詹男把錢拿到手之後,旋逃離現場而未留下任何聯絡資料。這時,洪女才知道自己受騙而報警。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詹男到案說明。
據了解,詹男到案後坦承有跟洪女拿500元現金,但辯稱「這不是借錢,而是在乞討生活費」,之所以離開現場是因為怕洪女誤會他在向她借錢。
檢方查出,詹姓男子長期在大眾運輸系統車站內徘徊,物色往來民眾,利用他人之愛心,詐稱無資力購買車票,致誤信為真的民眾陷於錯誤,交付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金額,前科累累,其犯罪足跡更廣至士林、新北、台中、高雄等處。
檢方認為,他出監未逾2月,旋又再犯本件詐欺取財犯行,參酌年僅30歲,時當壯年,未思工作謀生而累次以相類手法詐欺他人財物,每次涉案均言詞狡辯文過飾非,縱入監執行也不能斷絕其犯罪意念,建請法院予以強制工作,以資矯正、杜絕犯罪習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