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一名女子下班返家煮泡麵當消夜,被當時年僅8歲的女兒抓包,母女倆童趣地約定好不告訴大兒子,不料,聊天過程中,女兒竟說出「爸爸叫我吸雞雞」等驚人話語,才揭開陳姓丈夫長期拿女兒洩慾的惡行。案經上訴,花蓮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,依加重強制性交罪,處陳男5年徒刑。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陳男於2020年1月至2月間,在花蓮住處強行命令當時僅8歲的女兒替他口交,還射精在女兒口中,同年2月間,陳妻下班返家吃泡麵時,與女兒聊天,得知女兒與陳男有秘密,追問之下女兒神情淡然說出,「爸爸叫我吸雞雞,每次吸到白白的出現才停止」等驚人真相,憤而報警處理。
檢警偵訊時,女童能詳細說出替陳男口交地點、過程及陳男的生殖器外觀,並描述出精液顏色與外觀,猶如玩具史萊姆般軟軟黏稠,表示自己不喜歡這行為,也感到不舒服,曾表達不要、不想吸雞雞,但因為爸爸會給她玩手機,她才答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