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4月一名3歲女童腦出血被送至醫院急診,醫生發現她身高僅83公分、體重7.9公斤,極度瘦弱,身上還滿佈瘀青,懷疑受虐通報。檢警查出女童遭親生父母林姓男子及蔡姓女子毆打、劇烈搖晃、限制進食,瘦成皮包骨。一審依《妨害幼童發育罪》判父母各1年6月,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女童遭凌虐致重傷害,判林男5年10月、蔡女5年2月,可上訴。
46歲蔡姓女子2017年6月生下女童,當時因沒能力照顧,委由社會局轉送寄養家庭。2019年7月,蔡女申請將女童接回親自照顧,半年後社工到家中訪視,發現女童身形瘦弱,沒多久就被送醫急救,院方檢查出女童營養不良、發育遲緩。
警方調查,蔡女交往複雜,前後分別和4名男子產下3女1男,受虐女童的生父林姓男子辯稱是女兒個性調皮且不愛吃飯,才會用棍棒教訓她。至於女童腦出血送醫,蔡女和林男都否認動手,大女兒作證說是妹妹自己暴衝撞牆才會受傷昏倒。
檢方查出,女童父母平常疑似刻意限制女童進食,導致女童長期處於飢餓狀態,瘦到只剩7.9公斤,但蔡女和林男辯稱是晚下班、女童晚吃且吃得少所致。但檢方仍認定女童父母疏於照顧,依刑法《妨害兒童自然發育罪》起訴。
一審高雄地院判林男、蔡女各1年6月,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女童當時受虐情形相當嚴重,已達重傷害程度,改判林男5年10、蔡女5年2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